全国优秀公诉人替夫喊冤:天道轮回,报应不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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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唯有受到不公时,才能体会到公正的价值。——题记
天道好轮回,苍天饶过谁?
这两天钥匙扣枪案的公诉人在网络上刷屏了。
这位自称“辽宁省十佳优秀公诉人和全国优秀公诉人”的田莹,不仅手持一张白 纸站在鞍山中院门口,上书一个大大的“冤”字!
就是这样的一个十佳公诉人,不相信法律,相信舆论,在法院门口喊冤,这画面也很讽刺,很滑稽,也很搞笑。
而且她还在其为夫喊冤专门开的公号“田莹”中,写了如下两篇文章说明了事情原委:
其夫顾春义是一名执业律师,10年前在鞍山代理过两起案件,10年后被当地打成了黑社会,以三罪重判十年六个月。
田莹说:我做了二十五年检察官,我曾无数次告诉我自己,要相信法律,相信司法。可如今面对这个结果,我的天塌了。
对她的喊冤网友们大都表示同情,但也遭到了很多非议,估计田莹自己也未曾想到自己以诸多荣耀的身份“喊冤”却喊来如此多的批评、嘲讽之声。
这就不能不提她作为公诉人的“4厘米枪型钥匙扣案”。
事情发生在2012年,十年之前的事了。
厦门的李某龙在网络上从国外购买了一个枪形钥匙扣,看到这个钥匙扣之后他眼前一亮。
可能他觉得这是一种创意,这玩意儿非常好,应该有市场。于是,拥有商业头脑的李某龙委托他人对这个挂件进行了仿制生产,并且公开售卖。
但没有想到祸从天降。6年之后的2018年7月,李某龙等3人在福建家中被辽宁鞍山警方跨省抓捕,罪名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。
资料记载:那一次庭审,家属痛苦的眼泪打动不了心肠如钻石般冷酷的公诉人与法官,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更加撼动不了法官的有罪认定,最后是3人被判刑三到四年,12人免予刑事处罚。
有人会说,这件事情跟田莹有什么关系?因为上面的案件的检察官公诉人就是田莹。
记得在一审开庭时,辩护律师说:“如果认定是枪,我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枪决,用这个钥匙扣枪执行。如果打不死,请放被告人回家!”。
这个玩具一样的东西,如下图,钥匙扣只有4厘米,子弹不到2毫米。如此袖珍玩具,一个枪形的钥匙扣,只有四厘米长,它能算是枪吗?
任何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,都不会把它视为枪支(厦门警方也不认为这是枪支),但鞍山公检法三个部门,却在世人纷纷为李某龙喊冤的情况下,毅然决然地联手把他送进了监狱。
至今,仍可在“钥匙扣玩具枪蒙冤者”的微博找到这样一条微博:
“今天你们是执法者,明天你们就一定会幸免吗?你们的子子孙孙就能幸免吗?”
田检察官,如今在你发出哀嚎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,别人也曾因为你而天塌了?难道钥匙扣枪支案不冤吗?
田检察官,你在公诉书上签上大名的“优秀”公诉人田莹,你的良心难道不会痛吗?那时你可曾想过,一年后也会为自己的丈夫喊冤?
苍天呐,大地呀,世事魔幻,莫过于此。
2022年,鞍山市检察院田莹检察官的家人被鞍山市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。
冥冥之中,不知道是否有联系?
真实天道好轮回呀。那位因为钥匙扣被判刑的孩子的父母,也曾无比绝望,四处奔波,你体会的他父母家人的绝望吗。
学法不是为了乐于判别人入刑,而是为了感化世人,教育世人。
如果法治败坏由你们亲手造成,因为你们而使得不少家庭的天塌了下来,那么在此问你一句:你的天现在才塌,难道不嫌太晚吗?
让我想检察官刘哲曾说:“你办理的不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”。
当然如果田莹丈夫真的存在冤案,无论她是什么身份,无论她曾经做过什么事情,我支持田莹女士喊冤,支持她通过一切合法途径查明真相,追求公平正义。
毕竟,你、我,以及每一个人,都有可能会处于同样的境地。在那个时候,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,都能有一位刑事律师、辩护人站出来,为你辩护。
2022年12月1日,田莹检察官发文《全国优秀公诉人为律师丈夫喊冤之“钥匙扣案”回应》,就自己之前承办的“枪形钥匙扣”一案说到,“社会各界对我办理的这个案件提出的批评或质疑,我都一并概括接受并愿意做最诚恳地自我反思……我在办理这个案件时至少存在机械执法的问题。”
还好她已经有了反思,我希望,那些手握权柄,为人民服务的各级公务人员,能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审慎用权,切实维护民众的各项合法权益。
今天,你对他人行使权力;明天,同样有人以你之道,还施你身。心存敬畏,秉公而为,持正而行,方是大道,才得善终。
倘若有一点权力就用到极致,无视公平正义,无视民生疾苦。最后,权力的铡刀一定会砍向自己。
不信抬头看,苍天饶过谁?
最后我想说:我很悲伤,一个法律人通过非法律的方式维权;我很欣慰,一个人在经受不公正待遇后良知的觉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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